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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最低利率降至“1”字头 “借贷炒股”踩红线遭遇急刹车

admin 2024-10-08 21:43:03 2
消费贷最低利率降至“1”字头 “借贷炒股”踩红线遭遇急刹车摘要: ...

  节前突如其来的牛市,提振了国庆假期消费的“氛围感”。对此,金融机构也“加了把柴”,消费贷利率再次给出“大礼包”,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已低至“1”字头。

  面对如火如荼的股市,个别投资者甚至有了“借贷投资”的想法。不过10月8日有消息称,金融管理部门已对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

  业内人士强调,银行信贷资金严禁违规进入股市,这是商业银行必须坚持的金融监管红线。

  金融机构发假日消费贷

  国庆假期作为传统消费旺季,多家金融机构纷纷加入消费贷“拼手速”优惠。节前,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推出国庆节超级信用贷福利,针对本地用户,特别是拥有本地房产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客户,提供最高300万、10年期、年利率低至2.16%(即月利率约0.18%)的信用贷款。

  在这波促消费大潮中更是使出“大招”。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在节前采取了贴息政策,消费贷客户在享受基础2.98%利率的基础上,特定时段内支用消费贷满6个月即可领取免息券,使得30天最低年利率降至1.88%。

  地方政府同样为扩大当地消费“操碎了心”。四川省凉山州在节前发布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的政策,当地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四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除省补助外,所需资金由州与县(市)按3:7的比例负担。

  此外,还有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也通过贷款拼团、送免息券等形式推广消费贷。如东莞农商行不仅提供2.98%的首借年利率优惠,还根据借款金额赠送不同额度的综合权益积分,这些积分可用于兑换石化加油券、滴滴出行代金券乃至音响、电饭煲等实物礼品。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超低价的消费贷并不是人人有份,其多数都设置了一定的门槛。目前,大多数银行的消费贷利率仍然保持在3%之上,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六大行的消费贷利率则维持在3.2%之上,消费贷的额度也多集中在20万元。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全国性银行线上消费贷的平均最低可执行利率已降至3.14%,同比下降37个基点。与此同时,市场的主流观点认为随着进一步“降息”,消费贷的利率可能会继续下滑。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信用卡、消费贷是金融机构的触达场景之一。国庆假期期间,消费力“爆表”是营销良机,银行应持续关注消费者行为、心态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策略,确保创新产品能够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消费金融客户和业务规模化增长。

  严禁贷款进入投资领域

  对于未来消费贷利率继续调整的可能,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一方面,随着国内经济稳步复苏,金融机构看好消费金融市场复苏前景,通过降低消费贷利率竞争获客;另一方面,为应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今年的宏观政策整体偏积极,使得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移,消费贷利率也随之下行。

  不过,消费贷利率一降再降之下, 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贷的投放力度加大会带来相应风险,商业银行应完善对信贷客户的贷前审查和信用评级,以及贷后管理。金融机构在支持消费回暖的前提下,也要注重产品、业务的风险控制,防范由此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多家银行的消费贷产品说明中都标明,个人消费贷款的资金只能用于消费,不能用于购房、股票、期货或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法律法规禁止用途。

  周茂华表示:“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可能导致消费者杠杆过快上升,反而抑制消费潜力释放;另外,也会助长投机炒作,导致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并可能挤占其他经济部门资源等。”

  虽然三令五申,但是消费贷资金违规的现象仍然未能彻底绝迹,今年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因为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收到罚单。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银消金”)的处罚信息表。 罚单披露,哈银消金因存在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未在借款合同中向借款人披露合作类产品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的问题,被罚款30万元,处罚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

  “消费贷利率过低会导致产品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不利于银行业务风险管理,银行需要高度重视业务风险防控与业务可持续问题。”周茂华认为,下一步,银行应将重点从吸引客户、争夺市场份额转向创新产品设计、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日前提示消费者,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其指出,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不违规将消费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违规行为。

  此外,包括内蒙古、辽宁、宁夏、山西、新疆、重庆、广西在内的七地金融监管局也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以案例的形式提醒金融消费者注意防范不良网贷的“套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准确评估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面对如火如荼的股市和如此“低价”的贷款价格,个别投资者打起了“借贷炒股”的念头,不过这一火苗迅速被扑灭。10月8日,有消息称金融管理部门已对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业内人士强调,银行信贷资金严禁违规进入股市,这是商业银行必须坚持的金融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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