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强调尽职免责

监管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强调尽职免责

admin 2024-09-27 北京软文合集 30 次浏览 0个评论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9月24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界面新闻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此次《通知》是2014年政策的延续和优化,并在针对所有小微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充分考虑了中型企业的实际需求。

续贷政策范围扩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当日上午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该业务被市场主体称为无还本续贷,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优化调整后的续贷政策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原则和标准,考虑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另外,此项政策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比照小微企业续贷相关要求提供续贷支持。

监管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强调尽职免责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对界面新闻表示,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这一调整意味着更多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无还本续贷政策,能帮助更多面临经营困境的小微企业获得持续资金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大规模企业,对于缓解中型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在经营承压或融资难度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可以为它们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融资支持。政策期限暂定为三年,也为后续的进一步优化调整预留空间。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审批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续期贷款风险管理。“应当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续贷资产相关信息,防止小微企业利用续贷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切实加大对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大并不意味着风险标准有很大的降低,银行要根据自己内部的风控条件自主审批确定是否给予续贷。

杜阳认为,这一调整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意愿,银行可以更加专注于企业的实际经营表现和信用状况,无须进行不必要的风险分类调整,从而提高信贷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地,该调整有助于增强客户的信任感,促进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进而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另外,《通知》强调完善尽职免责机制。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将不良容忍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有效保护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应免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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