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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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私募基金日报
近日深圳证监局“放了一波大招”。表示自2016年深圳市开展私募基金联合会商工作以来至2024年一季度末,深圳辖区已通过联合会商机制在商事登记中变更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但未按有关规定向中基协履行变更手续的机构共计28家。深圳证监局不仅对名单进行了公示,还提醒各位投资者要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化情况,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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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履行变更手续。
自2016年深圳市开展私募基金联合会商工作以来至2024年一季度末,深圳辖区已通过联合会商机制在商事登记中变更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但未按有关规定向中基协履行变更手续的机构共计28家。
我局现将机构名单公示如下,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化情况,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我局将定期公示上述名单信息,请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附件1:部分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名单
私募基金监管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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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