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家银行被出具“警示函”!这项业务受到严查→
来源:金融时报
因基金产品销售违规,多家银行收到“警示函”。
近日,重庆证监局官网先后发布了三条行政执法通告,对辖内、广发银行及重庆分行基金代销中的不当行为发布“警示函”或进行责令整改。
近年来,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一直是金融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多家银行有关基金代销的违规乱象受到严查。
从违规行为来看,“无证上岗”成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被罚的主要原因。在上述三条行政执法通告中,工商银行、广发银行均因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被点名。
其中,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因“存在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的情况”被出具警示函;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合规人员以及个别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材料”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此外,今年8月27日,中国青海省分行也因“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被青海证监局点名进行整改。
根据《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从事基金宣传推介、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等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以及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合规风控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实际上,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涉违规开展基金销售被金融管理部门“点名”通报。除“无证上岗”外,基金产品销售、宣传等合规经营问题也屡被提及。
以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为例,该行因“基金产品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过程中,未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未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刊载了基金经理特定产品过往业绩,未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夸大宣传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情况”等违规行为,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月28日,据深圳证监局通报,存在利用赠送基金份额形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况。《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到,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同月,工商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因“存在未成年客户风险测评结果与其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不符的情形,且向未成年客户销售风险等级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等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合规是基金销售业务的底线。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重要的基金代销渠道,银行要切实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基金宣传推介行为。
“基金销售作为商业银行的传统强项,也是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建议,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加强资质管理和持证管理。同时健全银行代销风险控制体系,持续推动基金销售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