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财Plus
一纸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广东兴宁农商银行原高管彭东伟犯罪的细节。当地企业家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通过第三方找彭东伟帮忙贷款,并许诺送出3%的贷款金额。彭东伟四次帮忙贷款1.93亿元,共计收受送款579万元,并将其中90万元送给打招呼的兴宁联社理事长肖志勤、兴宁农商银行董事长杨帆。
送款之人系兴宁当地知名企业家,公开报道曾称其驰骋政商两界。湘财Plus注意到,打招呼的肖志勤、杨帆此前已同时宣告被查。
受人请托向一把手打招呼 每次收贷款金额的3%
简历显示,彭东伟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从五华联社华城信用社出纳员、记账员做起,先后担任兴宁联社宁中信用社记账员、信贷员、分社负责人、信用社副主任,兴宁联社岗背信用社副主任、龙田信用社主任、新陂信用社主任、兴宁联社内审监察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广东兴宁农商银行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1月起任兴宁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
据兴宁农商银行年报,彭东伟于2023年3月辞去该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当年,他从该行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6.93万元。
△兴宁农商银行年报显示彭东伟2023年离任。
公开信息中并无彭东伟离任的去向,也没有其被查的通报。判决书显示,他于2024年3月23日被蕉岭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4月30日经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蕉岭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经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蕉岭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彭董伟在担任兴宁联社办公室主任、兴宁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期间,接受广东某某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某君的请托,通过向时任兴宁联社理事长肖志勤、兴宁农商银行董事长杨帆打招呼并获得同意后,为何某君办理贷款业务提供帮助,4次收受何某君送款579万元,其个人实际所得439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2019年8月及11月、2020年12月,何某君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通过其公司承建商钟某星找到彭东伟请求帮忙贷款,承诺将贷款发放金额的3%送给彭东伟。彭东伟先后向肖志勤、杨帆打招呼并获同意,何某君控制的公司四次获得贷款3500万元、4000万元、5300万元、6500万元。
获得贷款之后,何某君按照约定四次将105万元、120万元、159万元、195万元送给彭东伟,第三次系通过何某君妻子钟某香的账户转账至彭东伟控制的其他账户,第四次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150万元,剩余45万元让其儿子何某东送给彭东伟。
何某君每次送款之后,均要求彭东伟感谢肖志勤、杨帆。彭东伟收下后,第一次送了10万元给肖志勤,送了10万元给钟某星,第二次送了30万元给杨某,送了10万元给钟某星,第三次送了30万元给杨某,送了10万元给钟某星,第四次送了20万元给杨某,送了20万元给钟某星,其余款项均被其用于购买别墅和个人生活开支。
辩护律师:没造成银行损失、其妻子患癌需治疗
公诉机关认为,彭东伟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东伟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可从宽处理;已退回个人所得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新法,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兴宁农商银行。
彭东伟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多条辩护意见,称彭东伟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办案机关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彭某伟及其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且退缴违法所得的时间是在办案机关对何全君问话之前,其性质类似于自首,说明其有良好的悔罪表现。
辩护律师表示,彭东伟在此案中所牵涉到的借款合同都是经兴宁农商银行内部正常的审批程序通过,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并未优于他人且均有足值抵押物,其只是受何全君的请托从中加快了借款的审批速度,行为没有造成银行财产损失,其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法院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这位辩护律师还称,彭东伟的妻子患有右侧扁桃体癌需治疗,身体状况较差,家庭情况困难。
△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
另一位辩护律师补充意见称,彭某伟的悔罪表现突出:在监察委调查期间,虽然监察委已经掌握了受贿的线索,但是受贿的事实是彭某伟个人主动全面地向监察机关主动交代的;彭东伟积极主动地做家属工作,把全部个人所得款项退回监察机关的指定账户。其主动交代与家属退款都是在证人作证之前。
法院审理认为,辩护律师提出彭东伟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的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恰当,予以采纳。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彭东伟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被扣押的439万元涉案赃款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蕉岭县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
送款之人系当地知名企业家 公司已成失信被执行人
判决书提及何某君系兴宁市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市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湘财Plus检索工商及公开信息确认,何某君即为何全君。
据公开信息,何全君1960年6月出生,中山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早年曾供职于兴宁县龙田镇粮食管理所、石马镇粮食管理所、宁塘镇企业办、兴宁市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创办兴宁市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广东鸿源集团的前身,先后进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领域。2016年,何全君创办的鸿源机电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兴宁市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广东鸿源集团创始人何全君。
新快报2014年的文章曾提及,何全君驰骋兴宁政商两界,鸿源集团在兴宁市属于明星企业,其本人在政界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何全君还曾获得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梅州市劳动模范、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上述提及的行业之外,广东鸿源集团还涉足集机电生产安装、建筑施工、公路水电消防安装、建材生产供应、酒店管理、生态旅游开发等产业。湘财Plus注意到,该公司甚至还开办了一家医院。公开资料称,该集团是由二十余家经济实体组成的综合性大型民营企业。
公开信息中,何全君最近现身是四个月前。据梅州兴宁商会消息,2024年4月广东省客家商会2024年会员大会举行,广东鸿源集团董事长何全君3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值得注意的是,鸿源集团早于2011年就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由何全君变更为钟春香,何全君任监事。湘财Plus注意到,鸿源集团自2020年起陷入大量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官司,目前已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应支付广东昆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多万元全部未履行,已被申请限制消费令,鸿源集团及法定代表人钟春香被限制高消费。
打招呼的一把手此前同时被查 两人曾在联社共事
湘财Plus注意到,判决书提及彭东伟收到何全君的送款后,还送给了时任兴宁联社理事长肖志勤、兴宁农商银行董事长杨帆,两人于2024年3月同时宣告被查。
△原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肖志勤曾任兴宁市联社理事长,杨帆曾任副主任,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后,肖志勤为兴宁农商银行首任董事长,杨帆则在肖志勤跨市任龙川农商银行董事长后,接棒为兴宁农商银行第二任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2月,杨帆仍有列席2024年春节前警示教育暨集体谈话提醒会议,而肖志勤被查前,已有较长时间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湘财Plus此前文章还提及,2024年5月,梅州农商银行董事长卓仲宇被查,他曾在河源、梅州的农信系统任职,担任多家联社、农商行一二把手。2024年7月,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管理与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郎百畅被查。通报显示,他也在梅州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