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报道,远洋美元债发行文件中的股东支持文件“不具法律约束”(non-binding),并非增信文件。
财新报道指出,相关文件大多载列于公司债券发行文件的股东关系章节中,并且列明为“non-binding”,通常不会被法院认可为增信措施。“non-binding”文件并不具备真正法律约束力,难以成为求偿基础,与市场常见的担保函、安慰函、维好协议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存在本质差异。债权人想借舆论施压国寿,迫使其为远洋集团境外债重组增信,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据澎湃新闻报道,当前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取得新的进展,持有A组本金额超50%的债权人已签署重组协议,为整体方案的通过提供了重要保障。